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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定区供销社主任贪污450余万转存海外
www.xuedao.net作者:1 时间:2008-1-15 13:59:49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了认定。

  当庭审进行到法庭辩论阶段时,张伟民的辩护人提出了一项具有“否定”意义的意见:涉案的4项罪名都是特殊主体犯罪,我国刑法规定,只有“国家工作人员”从事了相关的行为,才能构成上述4项犯罪。而张伟民恰恰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至少不应当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辩护人的理由是张伟民所担任的供销合作社主任一职是由单位内部决定和选举产生,并非区委委派。

  对此,合议庭通过调查论证,最终给出了一个明确的说法: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张伟民担任供销合作社主任确实经过社员大会聘任这一程序,但他是以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经干部管理部门正式批准后到非国有企业的供销合作社担任领导职务,从事组织、领导、管理等项职责,属于国家机关委派到非国有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应当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他所担任的烟草专卖分局局长一职也是由国家机关上海烟草专卖局任命的,只是与此同时他还兼任了烟糖公司的经理而已。这一切,都足以证明张伟民完全符合上述4项犯罪的主体资格,合议庭决定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信。

  合议庭认为,张伟民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99万余元,收受贿赂352万余元,隐瞒境外存款253万元,1328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这些行为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法院判处张伟民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5万元,追缴不明来源的巨额财产和赃款、赃物。

  至记者发稿时,上诉期已过,张伟民没有提出上诉。

  本报上海1月31日电

  案意

  大多贪污腐败案都是以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定罪。而上海市法院同时认定了隐瞒境外存款罪,这本身就是一个信号,对国家工作人员获取财产的方式提了个醒: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应该负有对国家和对人民的忠实义务,如实申报自己在境外的存款,否则,将可能受到刑罚。

  于洪伟

  隐瞒境外存款罪一个“闲置”的罪名

  专业说法

  隐瞒境外存款罪属于典型的不作为犯罪,其立法目的不是惩罚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行为,而是惩罚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按照国家的规定对其在境外有较大数额存款这个情况进行申报而故意隐瞒的行为。

  但自1997年刑法修订以来,隐瞒境外存款罪基本上处于一种“闲置”状态,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关于隐瞒境外存款罪的司法判例凤毛麟角,有些省的人民法院甚至至今从未适用过这个罪名。

  隐瞒境外存款罪之所以成为“闲置”的罪名,原因主要有两个:

  其一,由于存款地处于中国领域外,我国司法机关无权行使司法管辖权,只能通过国际司法协助的方式进行调查取证,因此,境外存款的事实不仅难以发现而且不易查证。

  其二,隐瞒境外存款罪与其他罪名存在逻辑上的重合,被适用的几率很低。即使司法机关发现并查清了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存款并且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的事实,也只有在国家工作人员能够说明该存款的合法来源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个罪名。在国家工作人员不能说明财产的合法来源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如果能够证明其存在贪污或受贿等具体犯罪行为,应当以贪污罪或受贿罪等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如果无法查清其存在贪污或受贿等犯罪行为,则应按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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